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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人阅读发布时间:2026-03-26 17:33
在任何的质量体系中,“人”始终都是最核心的组成。标准写的再完美,规程设计的再严密,仪器开发的再先进,流程制定的再高效,最终都需要有质量意识和能量的人去执行。离开“人”,一切都是空谈。
CNAS、GMP质量体系都把对人员的要求写进了条款里。在多体系融合实践中,必须要先把各体系对“人”的差异性要求捋清,再形成一套相应的管理规则。接下来,我们将分别介绍CNAS以及中国、美国、欧盟等国家GMP对人员的要求,欢迎阅读、收藏。
要求来源:CNAS-CL01:2018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,条款第6.2 “人员”和各领域应用说明。
要求内容:
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特定设备、从事检测/校准、评价结果和签发报告/证书的人员的能力。这种能力应基于教育背景(学历要求)、专业培训、工作经验和/或可证明的技能。对特定人员进行授权,例如对特定类型的抽样、检测/校准、出具报告/证书的人员。对在培人员、新上岗人员应进行适当的监督。实验室应有人员培训的计划和程序,培训内容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。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(包括签约人员)的相关授权、能力、教育和专业资格、培训、技能和经验的记录。
02 中国GMP对人员要求
要求来源: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2010年修订),第三章“机构与人员”。
要求内容:
明确定义了质量受权人、生产管理负责人、质量管理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资质和职责。强调了岗前培训和持续培训,并需要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。培训内容应包括GMP、岗位操作技能、安全防护等。对人员的个人卫生、健康状况、工作服穿着等有非常细致的规定,以防止对药品造成污染。要求所有人员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,并熟悉与其工作相关的GMP法规。
要求来源:主要来自21 CFR Part 211-cGMP for Finished Pharmaceuticals Subpart B - Organization and Personnel
要求内容:
要求每位从事药品生产、加工、包装或贮存的人员,应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教育、培训和经验背景,以履行指派的职责。质量部门必须独立于生产部门,拥有批准或拒批所有原材料、药品容器、密封件、中间体、包装材料、标签和药品的权力,拥有审查生产记录和批准/拒批药品出厂销售的权力。被聘为顾问的人员应具备足够的学历、培训和经验,以提供建议,他们的姓名、地址和咨询服务性质应有记录。
要求来源:
主要来自EudraLex Volume 4 - EU Guidelines for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and Veterinary Use中Chapter 2 – Personnel
要求内容:
明确要求必须有生产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。他们必须是独立的,不能互相兼任。欧盟对质量受权人的角色和法律责任有非常严格的规定。特别强调“质量文化”的培养,要求培训不仅限于技能,更要让员工理解其行为对药品质量的深远影响。培训应基于“风险评估”来确定。对人员的资质、健康、卫生和明确的岗位职责都有详细要求。
相同点:
· 资质门槛:所有体系都要求关键人员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资格(教育、培训、经验)。
· 人员培训:都强调应有持续有效的培训,并保留培训记录。
· 职责明确:都要求组织架构清晰,明确界定每个人的职权。
· 真实留痕:所有关于人员资质、培训和授权的活动都必须有文件记录为证据。
差异点:
|
维度 |
CNAS |
GMP(中美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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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目标 |
证明技术能力与数据可靠 |
确保药品质量、保障患者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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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定位 |
技术专家、数据 |
质量保证的执行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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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资质 |
技术能力(教育、培训、技能、经验) |
GXP合规性与岗位适应性(GMP知识+技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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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授权 |
技术活动的授权(方法验证、结果批准、报告签发) |
GMP相关活动的授权(检验、OOS调查、物料放行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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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培训 |
技术能力、测量不确定度、方法验证、仪器原理 |
GMP法规、标准操作规程(SOP)、无菌、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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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独立 |
强调公正性和判断的独立性,避免商业利益影响数据 |
强调QC实验室相对于生产部门的独立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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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健康 |
主要关注影响检测结果的健康因素(如无菌操作) |
严格且详细的健康规定,防止任何可能的产品污染 |
面对多体系融合人员管理的挑战,义翘神州生物安全检测实验室一直寻求同时满足GMP和CNAS的要求,建立了一套整合的人员管理体系:
1. 资质要求的融合:每个岗位都制定了岗位描述书。在岗位说明中,对特定岗位既规定了GMP要求的学历、经验和GMP知识,也明确了CNAS要求的具体技术技能。
2. 培训计划的协调:年度培训计划同时包含GMP法规、数据完整性、SOP培训,以及CNAS要求的技术和标准培训。
3. 授权矩阵统一:建立清晰的“人员授权清单”,其中包括了CNAS关键职能和GMP的关键岗位。
4. 就高原则:当两者在具体操作上出现细微差异时(如记录修改方式),通常采取“就高从严”的原则,执行更严格的标准,以确保同时满足两个体系的要求。
5. 建立技术人员档案:一人一档,档案内容包含了CNAS的技术要求和GMP的合规要求。
义翘神州生物安全检测实验室通过CNAS体系为人员提供了“技术能力”的深度,利用GMP体系为人员的操作箍紧质量合规的边界,为客户提供既精准又合规的报告和服务。